规划设计条件一般应当确立用地性质分类、建设面积、建筑间距、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绿化率、建筑间距、工程建筑退让、泊车配套、产业基地进出口方向规定、公共配套设施及其总体规划确立的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
土地范围之内总工程规模理应合乎规划设计条件明确总的建筑面积,分成地面上一部分建筑面积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建(构)筑物墙体勒角以上外场水平投影面积测算,实际一般包括墙体饰面材料的部分建筑面积。
为公众给予终日开放,能随意、方便快捷直接进的城市广场、绿化等公共开放室内空间(不包含工程建筑退让商业用地)的项目建设,在符合整体规划标准及相关规定前提下,可以按下表中要求适度奖赏建筑面积。准许增大的建筑面积不能超过原建筑面积的20%,已做为开放区域的不可改做他用,不可提升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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