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说汉字丨“的”,你变了
从古至今,词义变化大的汉字,“的”应该算一个了。在古代,“的”字表示“鲜明”之义。宋玉的《神女赋》中就有“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的句子,意思是说,仙女唇部熠熠生辉。
不过,如今的“的”早已没有了美唇之感,它集“d픓d씓de”三种读音于一身,每个读音都有不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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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目的”的“的(dì)”。
据说,它源自隋唐时期的一个故事。北周旧臣窦毅的女儿不仅姿色出众,而且仗义执言,对杨坚篡夺北周政权后把高官都赶下台的做法极为不满,常有激烈言词。窦毅给她出榜招婿,条件是不仅有文才,还要有武功,谁想娶才貌双全的女儿为妻,必须射中画于屏风上的孔雀的两只眼睛。满城公子王孙前来射箭,都没有射中,后来李渊来到窦府,拉弓射箭,两发皆中,屏风上的孔雀左右两眼顿时露出两个窟窿。“目的”一词正是源于孔雀眼睛(目)之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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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的确”的“的(dí)”。
的确是真实、确实、实在之意。司马光《申明役法札子》中说:“若旧法人数有于今日不可行者,即是妨碍,合申乞改更。人数或太多,或太少,惟本州县知得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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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说虚词“的(de)”的用法。
虚词“的”并非可有可无,尽管有时它可以省略,如“他的妈妈”可以说成“他妈妈”,“我们的城市”可以说成“我们城市”等。很多时候它是不能省略的,如“开车的”不能说成“开车”,“吃饭的”不能说成“吃饭”,“玩耍的”不能说成“玩耍”,不然容易引起歧义。
别走,还没说完
我们现在把乘坐出租车称为“打的(dī)”,是从粤语“的士”转化而来的。善于引申的人们不但把计程车称为“的士”,还把可以出租的车都称为“的”了。面包车是“面的”,摩托车是“摩的”,就连开“的士”的司机,也成了“的哥”“的姐”。这些说法不但约定俗成,还有扩大蔓延之势。
(本文刊发于2019年3月27日《语言文字报》,原题为《“的”字之义变化大》)
作者:刘绍义
安徽省阜阳市自由撰稿人
来源:《语言文字报》
“的”字职用演变研究
孙 倩
李运富先生曾指出汉字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汉字的形体和结构,更要关注汉字与所记录音义之间的关系,梳理同词使用的不同字形、同字所记录的不同职能。①中国传统训诂学对汉字的记录职能其实是有关注的,但往往是局限于具体语境的、零散的,以解经、释读疑难词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汉字记录职能缺少总账式梳理,因此对记录职能的演变、对汉字如何真实记录汉语以及对汉字记录汉语过程中所呈现规律的揭示都很不够。②本文尝试以“的”字作为立足点,梳理“的”字记录职能的历时演变,并对相关问题试作探析。
“的”字不见于汉代以前的出土文献中,早期传世文献用例也不多,汉以后其引申义和假借义增多,职能慢慢扩展,直至宋代以后“的”字取代“底”记录助词{的},且助词用法逐渐成为常用用法,使得本义及其引申义除了仿古用法和固定语词中不再使用。现代以来有些音译词借用“的”记录其中一个音节。因而“的”字实际上经历了职能扩展与缩减进而再扩展的过程。
一、“的”的原始字形和本用职能③
“的”字初文当作从日的“旳”字,《说文》篆形作
,出土文献较早出现“的”字约在东汉时期,如汉印《平旳国丞》作
④,东汉灵帝光和四年《溧阳长潘乾校官碑》作
,《汉书·地理志》:“平的侯國”,颜师古注曰:“的,音丁歴反,其字从白”,宋祁曰:“的当作旳,从日。”说明颜师古和宋祁所见《汉书》版本中“旳”也是写作“的”,可见“的”应是“旳”字在汉代俗写变异的结果。那么,构件“日”为什么会变异作“白”呢?我们认为或许是“变形义化”的结果,即当构件“日”旁不足以提示词语意义时,将其改造成形近且更能提示词义的“白”。段玉裁注:“旳者,白之明也,故俗字作的”,其说甚是。
“旳”或“的”所记录的词语本义为{明亮、鲜明}。《说文》:“旳,明也,从日勺声,《易》曰:‘为的颡。’”段注认为是“白之明也”,《说文解字约注》认为:“旳之言灼也,凡物之灼然易辨者皆曰旳,《新序·杂事篇》云:‘此旳旳然若白黑。’是也。” 《广雅·释诂》:“旳,明也”,王念孙疏证:“旳之言灼灼也。”因而可知“旳”的本义是“鲜明的”,与其形符“日”所提示的“明亮”等义相合,这种形义统一的本义用法即为本用职能,以下是几个较早的本用用例:
(1)宋玉《神女赋》:“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
(2)《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宜笑旳皪”,司马贞索隐引郭璞曰:“旳皪,鲜明皃也。”
(3)《淮南子·说林》:“旳旳者获,提提者射。”高诱注:“旳旳,明也,为众所见,故获。”
(4)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礼记·中庸》)
例(1)中“的”是形容朱唇之光泽、鲜亮;例(2)(3)(4)或通过重叠“旳”或加上形容词词尾“然”表示鲜明、明亮的样子。汉以后“旳”或“的”本用用例也很多:
(5)珠帘的晓光,玉颜艳春彩。 (《代闺人春日》)
(6)风蒲半折涵雁起,竹间的㿨横江梅。(《分类东坡诗·赵令晏崔白大图幅径三丈》)
(7)万象森罗影现中。一颗圆明光的历。(《古尊宿语录》)
例(5)中“的”表现出珠帘在晨光照耀下发出明亮光芒的样子;例(6)、(7)中的“的㿨”(的历)是一个叠韵连绵词,义为明亮,“的”实际上是记录了其中一个音节,然而“㿨”(历)应是“的”的衍音,“的”是整个词的意义来源与重心,故也列于此处。宋代以后本用的用法逐渐减少近于消失,元代之后由于“的”主要用来记录助词,其他用法消失殆尽。即使偶有使用也属于偶见的仿古用法。
① 李运富:《汉字语用学论纲》,《励耘学刊》(语言卷)(总第1辑),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李运富:《“汉字学三平面理论”申论》,《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② 何余华:《汉字“形构用”三平面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语文研究》,2016年第2期。
③ 本文所指的“本用”(记录表达义值与字符形体构意有密切联系的词项)、“兼用”(记录与本用义值有某种联系的词项)、“借用”(记录与本用义值无关的词项或音节),参见李运富《汉字学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④ 罗福颐:《汉印文字征》,文物出版社,1978年9月,第七卷。
二、“的”的兼用职能
出于经济性原则的考虑,新词不断派生出来后,不可能为每个新词专造一个新字记录,较为经济省便的方法是仍用源词的字形记录,由此使得源词记录字形的职能不断扩展。
2.1记录词项{的2},表示“白”
该词项主要用于形容动物(一般为马,也有例外)的毛色,也有少数用来形容人发色的,大片暗色毛发中的浅色毛发,会显得极为鲜明,因而是{的1}的引申义,后来在该用法中总结出“白”的义项。用例如:
(8)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颡。(《周易·说卦》)
(9)赤菟之腾声,的颅之济主。(《全梁文·元帝三》)
(10)备急曰:“的卢:今日厄矣,可努力!”的卢乃一踊三丈,遂得过。(《三国志》)
例(8)中明显看出“的”是形容马额之白,例(9)和(10)则反映出“的卢”和“的颅”两个词形。“的卢”常被解释为“黑白相间的马”,“卢”有黑色之义,“的”指白色;而例(9)则写作“头颅”的“颅”,则构词理据不同,然而如果从最早《周易》中“的颡”来看,指白额的马,字形作“颅”符合源初理据,“的卢”应是理据被重新解释后的新词。
除用来形容马毛色外,亦有形容其他动物及人毛色的,如:
(11)太兴中,吴民华隆,养一快犬,号的尾,常将自随。(《搜神记》)
(12)亲咏《关山月》,归吟鬓的霜。(黄韬《送友人边游》)
例(11)中“的”用来形容犬尾之白,例(12)中“的”用来形容鬓发之白,都较为少见。
2.2记录词项{的3}或双音节中的语素,表示“明确的,确切的”
具体的“鲜明”之义引申为抽象事物的明确与确切,极为自然,用例如:
(13)孰不称贤于此,取伦于的史。(《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14)又云:近得的信,李邻德船回。(《入唐求法·巡礼行记》)
(15)空将白马,由恐狐疑。车匿鄙词,难为的实。(《敦煌变文选》)
(16)原约在今年,今足下知其人,必是有的信,望乞见教。(《二刻拍案惊奇》)
{的3}作为单音节形容词的用例多见于宋元之前,如例(13)、(14)、(15),基本上都可以对译为“明确的、确切的。”宋元以后只偶见类似用例,如例(16)。
宋元之后,由于“的”主要用于表示助词{的8},且口语中双音化过程已经基本完成,单音节形容词{的3}开始经常地用“的确”、“的当”等双音词来表达,实际上“的”已经用来记录不成词语素,例如:
(17)你丈夫的确未死,小娘子他日夫妇相逢有日。(《沈小霞相会出师表》)
(18)听说耆中丞写信到长沙,请憩亭招募士兵几千,到长江增援,不知道的确不的确?(《曾国藩家书》)
另有一双音词{的证}(确凿的证据),唐以前或已产生,一直沿用至今:
(19)李善注“萧曹绛灌之属”:“…又引《外戚窦皇后传》实书绛侯灌将军,为绛灌二人的证。(《文选·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
2.3记录副词{的4},表示“确实”
表“确实”的副词是由表示“明确地,确切地”的形容词{的3}虚化而来,常用在动词前作状语,用例如:
(20)逸少学钟的可知,近有二十许首,此外字细画短,多是钟法。(《全梁文》)
(21)今既六遍造,六遍皆摧裂,的应不称大圣之心。(《入唐求法》)
(22)待知的死不疑,追夺亦应未晚。(《敦煌文献·唐安西判集残卷》)
(23)的非仁明之用心也,若长怀此志,果为后悔。(《大金吊伐录》)
副词{的4}经常性地置于谓语前作状语也多见于宋元之前,如例(20)至(23),义为“明确地,确切地”,宋元之后用例逐渐减少,但仍零星可见,如:
(24)彼桀骜者遂欲以招抚狃我,谓我于招抚之外,的无别智略可为彼制,不亦谬乎!(李贽 《〈西征奏议〉后语》)
(25)余闻岳州更有公墓,但未知的在何许。(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二)
2.4记录词项{的5}或成语中的语素,表示“靶心”
马匹的白色额头处在马首的中心位置,是颜色和位置最鲜明的部位,射箭打靶的靶心也常用鲜明色彩标志,因而靶上目标鲜明部分也称“的”,表明该义项是由本义直接引申而得。该词项用例的时代较早,在《诗经》中已见,在宋元以前是{的}的常用义,传世、出土文献用例都有大量用例,如:
(26)发彼有的,以祈尔爵。(《诗经·小雅·彼之初筳》)
(27)发彼有的,雅容其闲。(东汉《潘乾墓碑》)
(28)《汉书》:“欠道同的”,颜师古注:“的,谓所射之准臬也。”
(29)《文选•曹植〈白马篇〉》:“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李善注:“的,射质也。”
(30)破的由来事,先锋孰敢争。(杜甫《敬赠郑谏议十韵》)
(31)宝马嘶羣行杂锦,红旗悬的射穿杨。(徐渭《奉侍少保公宴集龙游之翠光岩》)
以上各例中“的”均用为单音节名词,义为靶心,或代指整个靶子。清代以后直到当今,“靶心”义项保留在 “一语中的”、“无的放矢”、“众矢之的”等少数几个固定语词中,如:
(32)幸而欧洲各国互相猜忌,莫敢先发以树众矢之的。(《清经世文三编》)
2.5记录词项{的6},表示“目的、标准”
该义项是由{的5}引申而来,具体的靶子、靶心抽象化为“目的、标准”。各时代用例如:
(33)人主之听言也,不以功用为的,则说者多棘刺、白马之说。(《韩非子·外储说上》)
(34)观色以窥心,皆有因缘以准的之。(《论衡·知实》)
(35)方当追踪上古,准的来今,享万钟之殊荣,尽色养之深原。(北魏《元勰妃李媛华墓志》)
(36)行为师范,则天下挹其清徽;言为准的,则海内称其博识。(《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例(33)中用单音节名词来表示“目的、标准”之义,较为少见,大部分情况都是与“准”、“指”等名词连用。
2.6记录词项{的7},表示“要点、大义”
该义项是由{的5}引申而来,“靶心”是射箭的目标,因此引申出{的6},然而也是二维平面上靶子的中心,因而引申出义为“要点、大义”的{的7},用例如:
(37)享五帝于明堂,则泛配文武,泛之为言无的之辞,其礼既盛,故祖宗并配。(《全梁文》)
(38)师遂嘱曰,吾在云岩先师处,亲印宝镜三昧,事穷的要,今付于汝。(《筠州洞山悟本禅师语录》)
(39)孰知其指的。(李白《草创大还赠柳官迪》)
(40)其指示心法,广大分晓,如云廓天布。而后之学者,失其旨的。(《禅林僧宝传》)
例(37)中“的”作为单音节名词使用,其余例子则与“指”、“旨”连用,以进一步明确其“要点”之义。
2.7记录词项{的8},表示“女子面部的装饰”
《释名·释首饰》:“以丹注面为的,的,灼也,此本天子诸侯之群妾以次进御,其有月事者止而不御,重以口说,故注此丹于面,的然为饰,女史见之,则不书名于其第录也。”面部的这种特别的装饰具有“的然可识”(即鲜明)的特征,故用“的”或“的子”来命名它。用例如:
(41)施华的,结羽钗。(王粲《神女赋》)
(42)珥明珰之迢迢,照双的以发姿。(傅玄《镜赋》)
(43)无由飘一的,娇杀寿阳眉。”(徐渭《画红梅》)
例中可见“的”作为面部饰物有时成双而饰,如例(42),有时似只一处,如例(43)。
2.8记录词项{的9},表示“莲实”的“菂”
《尔雅·释草》;“荷其实,莲其中,的。”莲实色白且位于莲花中心,所以莲实也被称之为“的”,《集韵》:“的,莲子也”,“菂”字后出,是为记录莲实义专造的字形:
(44)青房兮规接,紫的兮圆罗。(鲍照《芙蓉赋》)
(45)剩结茱萸枝,多擘秋莲的。(李商隐《李夫人》之二)
(46)船中有诸谷,唯麻子大如莲的,苏人种之,初歳亦如莲的,次年渐小。(《梦溪笔谈》)
就我们的测查结果来看,宋以前多用“的”字记录,宋以后多用后出本字“菂”记录。
2.9记录词项{的10},表示琴上指示音阶的标志
《汉语大字典》认为“的”字还可以表示琴上指示音阶的标志,这应该是由鲜明义引申出来的,所引例证:《文选•枚乘〈七发〉》“九寡之珥以为约”。唐·李善注:“《字书》曰:‘约亦的字也,都狄切。’的,琴徽也。”不过我们认为“约”也有可能是“的”字书写变异致误的结果。
2.10记录词项{的11},表示尖耸的山峰
尖耸的山峰特异于其他地形,成为地理形势中的鲜明突出部位,所以也被称为“的”, 这也是由本用职能引申出来的。用例如:南朝梁宣帝《游七山寺赋》:“神篢嵒嵒而独立,仙的皎皎以孤临。”明代王志坚《表异录•山川》:“壑之凸凹者曰嚣,峰之尖射者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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