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笛卡尔的心智哲学中,“自我意识”被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什么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有哪些维度?机器人可能具有自我意识吗?
自笛卡尔开始,自我意识就被提高至显著地位,引发诸多关于心身问题、人与机器问题的争论与探究。在现代科技的发展之下,人工智能的出现使得人们开始再一次思考人的本质、意识的本质等不可回避的概念。
在机器人和AI技术快速发展的形式下,深入探究自我意识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愈发显示出其必要性,人和机器的本质差异究竟存在于何处。笛卡尔的哲学观点,尤其是自我意识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心灵哲学的源头,对这一概念的探究有助于我们在现代意义上获得新的启示。
自我意识的概念及其维度
笛卡尔将“我思”作为其哲学的初始命题,从“我思”推导出“我在”,并于这一基础之上,他又论证了心灵、物质、上帝存在以及性质的系统的形而上学。笛卡尔的论证过程长期以来遭受了相当程度的质疑,但确是自我意识的开端我们考察自我意识的观点,仍旧可以从其源头问题出发。
笛卡尔的“思”不是抽象的“思维”或者“思想”,而是对心灵的存在进行肯定的一种精神活动,包含了情感、想象和感觉等内容。思想的东西就是“在怀疑、在理解、在肯定、在否定、在意愿、在拒绝的东西,也是在想象和感觉的东西”。“思”是意识活动的总称,是一个复合概念,与当代心灵哲学的“意识”概念是同一的,对此的分歧主要在于意识特性与物理属性的关系之上。
“我思”的含义即是“自我意识”,它规定了自我意识的两个基本特性:
(1)“内在性”,只要是指“我思”是心灵内部产生的活动,与心灵本身是相关的
(2)“直接性”,指排除如意志引起的身体活动的情况,只限制在与意识活动直接产生关系的行为上。
由此在笛卡尔看来,“思”能够被认识就是由于它存在于我们内部,是我们的直接接触对象。这也成了后来笛卡尔建立其哲学体系的起点,并且“自我意识”也处在一个显要的位置。
我们可以对笛卡尔确立自我意识的观点进行总结,梳理其确立“自我意识”的过程:
(1)他对一切事物进行普遍怀疑,在排除错误和虚假之后,留下的事物,也就是其唯一可以确定的事物,即他的思想。即使世界上存在的一切事物都为假,他的“思”的存在性和“绝对性”不可能为假。由此一切知识和真实的存在都依赖于思想,从而确立了“思”的本原意义。
(2)“思”先于存在,“属性”先于“实体”,心灵的存在不是被我们直接认识的,而是由我们推导出来的,如果“思”存在,那么与“思”关联的实体也就存在,由此也能推导出其他的实体。笛卡尔的论断实际导致了他将“心灵”与“心灵实体”混淆,实体在他的推论里就是无足轻重,只有“思”占据了主要地位,并且他还将“心灵”还原为了“意识”。
笛卡尔在其晚期意识到了心身二元的问题,但是他并没有抛弃这种机械的观点,因为这是思辨的结果,所以他也竭力思考过心身结合的观点,但是由于其短暂的生命,始终没有为这一观点做出进一步的论证,这也成了他学术生涯走进的一个困境。
在笛卡尔之后,诸多哲学家都试图对笛卡尔思想进行过重构。笛卡尔的自我有其经验化和实体化的成分,他的“我思”仍然处于对象意识水平,作为“是”遗留在反思水平上有着滞重的“意识事实”痕迹的、不具有自我明证性的“是者”。
胡塞尔现象学提出“先验自我”的概念,认为这就是“我思”。他沿着笛卡尔的思维路径,深刻地揭示了纯粹意识内部的根本结构,先验自我除了赋予现实意义之外,还可以用概念构成现实世界的具体对象。胡塞尔将“我思故我在”改造成“自我”、 “我思”和“我思对象”三位一体的意识结构,主体被先验地构造出来,从而实现主体与他人的交互性。
在这之上,当代心灵哲学家也注意到,我们能够利用物理化学的过程对意识作“因果的”说明,但无法将那些说明与意识的“特质”(比如所谓的“感受性”Qualia)等同起来,因此前者与后者之间存在着“解释的空白”。而这一空白正是我们在试图解释机器人是否可能具有意识的一个障碍及分歧所在。
机器人的自我意识探究
图灵所提出的的“普遍图灵机”假设,以及著名的思想实验“图灵实验”,就把思维、认知和学习之类的意识活动纳入机器的概念之中。认知科学、神经科学和人工智能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似乎佐证了,只要可以满足一定的模式处理要求,人工智能就可以和人一样进行思维。但是人的思维和机器思维是否在本质上可以同一,两者存在的本原差别是什么,依然需要从自我意识的观点溯源。
两种人工智能的划分
人工智能的现阶段发展仍然是一种工具,一种软件,试图对人类的思维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复制,从而实现其完整的运作体系。从这一层面来说,它只是一台复杂的机器。但是将其放入“中文屋”的机制当中,我们是否应当重新考虑这一问题和其内在指向。
因此,人工智能被进行区分——“弱人工智能”与“强人工智能”,以此来思考人工智能的本质。强弱的划分代表了对机器人发展自我意识可能性的不同观点。
“弱人工智能”认为,无论机器人的运作系统有多么复杂,都无法超越其开发者,也就是它们无法突破机器的本质。在这一限度之下,即使人工智能可以完成无数复杂的运作,产生无数的人类无法进行的行为,它都只被认作强大的软件。因此由于这一基础性限制,所以人工智能的最终发展也只是一种最高级的机器。当下人工智能尚处于弱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但是它已具有更强大的学习与交流能力,因此或许对于机器人来说,培养出自我意识并不需要耗费如人类进化那般长的时间。
“强人工智能”的观点就认为,人工智能可以强大到与人脑相仿,人脑不过是另一“中文屋”,因此人脑的生物结构可以使得人类产生所谓的智能与自我意识,人工智能也可能实现同样目标。机器人通过机器学习先进的策略,并且在时间和次数的推移之下,它们能够更好地掌握并运用新的策略。人类是在自然进化和自我学习的双重作用之下,形成了自我意识,由此可以大胆推测,机器人可以将人类的技术进化与自身深度学习的能力结合,拓展其感知能力,从而形成自我意识。同时,人类技术进化的速度越快,机器人深度学习的功能越强,距离自我意识诞生的时间也就越短。
人工智能的自我意识
如果只将目光聚焦到“弱人工智能”的判定之上,那似乎就显得前瞻性不足了,所以我们应当继续在“强人工智能”的可能性上继续探究下去。当人工智能确实能够发展到具有与人脑同样的思维活动及意识行为能力之时,必然还会再次涉及到人与机器的区分,虽然哲学界早已对这一问题做出过思考与反思,但是从笛卡尔出发的自我意识观点需要被重新审视。
现代心灵哲学中将人视作机器的观点十分流行,人的肉体及意识都被看作是按照机械运动规律来进行的。笛卡尔的观点区分了人和动物的根本差异,物质世界按照机械的因果律进行,形成的是非生命体的自然界,人和动物是不同的物质形态,因而也服从于机械规律,例如在身体构造、血液循环和肢体运动,都归于这一原理。然而一旦超出肉体和物质的范围,则进入了精神领域,因而不能讲人和机器等同。
人是理性的,有理性本质,人之为人不是由于物质的身体,而是精神和灵魂性的存在。动物不具有理性,可以视作物质,但是却不能把有理性的人类看作是物质的。这不仅是人与动物的分界,也是人与机器的分界。笛卡尔的观点深刻性就在于,机器无论多么精巧,运作有多么与人相似,都不能等同于意识本身,无法表征人类意识。所以前人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预设了弱人工智能的语境,但是却无法排除强人工智能,甚至是超人工智能出现的可能性。
当下,至于什么构成了智能,人们还没有统一的定论,因此在何种程度上机器能够被称之为“智能”,仍有待探究,如果仅仅是完成人类设定的、预期的、可知的任务,那其在本质上确实难以逃脱机器本质。如果我们将这一问题拓展至:发现及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这就不仅是在“推理”、“判断”和“感知”层面的能力了,就涉及到智能的转化问题上,如何与人类一样行事。心物之间的确存在鸿沟,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能力的进化,也许未来也将有可能出现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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