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系统管路的标注的规定如下(摘自 GB/T 6567.2―2008),跟着 大兰液压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
(1)管径
1)对无缝钢管或非铁金属管管路,应采用“外径×壁厚”标注,如¢108×4,其中¢允许省略(见图1-1)。
图1-1管径的标注
2)对输送水、煤气的钢管,铸铁管,塑料管等其他管路,应采用公称通径“DN”标注,如图1-1和图1-2所示。
(2)标高
1)标高符号一般采用图1-3a所示的形式。当注写位置不够时,也可采用图1-3b的形式。
2)标高的单位一律为m。
3)管路一般标注管子中心线的标高。必要时,也可标注管子底部的标高。
4)标高一般标注至小数点后两位。
5)零点标高注成±0.00,正标高前可不加正号(+),但负标高前必须加注负号(-)。
6)标高一般应标注在管路的起始点、末端、转弯及交点处,如图1-4~图1-8所示。如需同时表示几个不同的标高时,可按图2-25的方式标注。
图 1-2 管径的标注(二) 图 1-3标高尺寸
管径的标注1
图 1-4 标高的标注(一) 图 1-5 标高的标注(二)
管径的标注2
图 1-6 标高的标注(三) 图 1-7 标高的标注(四)
管径的标注3
图 1-8标高的标注(五) 图 1-9标高的标注(六)
管径的标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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