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书填好规定
为维护保养公司的合法权利,加强采购管理,避免随机性,对合同规定的签订有下列规定:
1、 合同书中产品标准一定要写清晰,相关原料、生产商、生产制造时长,要有统计表。
2、 交货周期时间按协议规定,加急缺收一定的加急的情况下费。
3、 合同书中需写上需调整或解除合同的相关信息和限期。
4、 订金推行统一管理方法,其每一份合同书的预付款额度应做到该合同书总金额的10%-30%,特殊情况需汇报营销部准许。
5、 合同书的最终一件商品交到销售产品方时,应取回该合同书总额度的95%钱款,并以这时向后推30天,取回该份合同书的全部款额。
6、 合同书应注明订购企业全名、手机联系人、手机、开户银行、账号、所得税号、签订日期、地址、合同书号、签订人(图章)及订金的处置方式 。
7、 销售员依据公司的要求,市场价格应在最低价位以上开展业务,特殊情况要经公司准许,不然合同书不予以盖公章起效。
8、 销售员提交合同书时要随合同书附一张《客户资信情况调查表》,交负责人建册。
9、 客户不可以按时付尾款的,每推迟一个月另收借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分月支付分月计算利息,此点应尽可能载入合同书。
二、合同的存放
1、 合同书拿纸由公司办公室存放,禁止在空缺合同书白纸印盖合同书单和其他公司章,导致公司损害,应追责被告方经济发展义务。
2、 合同书签订后,将相关材料一同交营销部存放报备。
3、 实行完的合同书要建册保存,储存的时间应在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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