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创业担保借款?创业担保贷款怎么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是指政府为了激励和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等候就业人群灵活就业和独立创业,由政府提供担保基金,委托担保组织提供借款担保,由商业银行放贷,以处理创业者在运营中周转资金不足的一项信贷业务。
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格:
1、拥有本市户籍的城区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生(技)毕业生、退复转军人、农户、城镇女性和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较多的劳动密集和科技型小微企业;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心健康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3、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合法经营手续(国家规定的建筑业、服务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咖、氧吧、不动产销售等八类特殊行业除外);
4、创业项目地点应在我市城镇范围内;
5、诚信友善,无不良信誉,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6、可以提供有效的担保人与有效资产抵押。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依照贷款人申请、社区推荐、市或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资格审核认定、担保组织承诺担保和经办银行审核办理放贷手续。
满足条件的劳动密集小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最先向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提交申请,出示公司相关证件材料,初审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和经办银行上门调研公司相关状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审批健全申请手续向经办银行推荐借款。经银行审核同意后,企业办理相关财产抵押手续,银行给予放贷。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对个人派发的创业担保贷款,在借款基础利率上上浮3个百分点之内的,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第二次借款给予50%贴息;对劳动密集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初次借款按本期中央人民银行要求的基准利率给予50%利息补助,第二次借款继续给予50%利息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到期、逾期及其罚息,财政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展期不贴息。
贴息办理程序为:每年末由借款经办银行依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年度贴息统计表》列举补助目标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审批,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向行政机关按实申请,经行政机关审批批准后,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开支并划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经办机构,由其补助到贷款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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