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在政策上分为下列三种状况: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应用领域: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购入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及其外贸公司受其他外贸公司授权委托出口应税消费品。需要注意的是,外贸公司只有受其他外贸公司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办理退税,外贸公司受其他企业(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的。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应用领域: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公司直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具体出口数量免税消费税,不予办理退回消费税。免税消费税是指对生产性公司按其具体出口数量免税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不予办理退回消费税,是指因已免税生产环节的消费税,该应税消费品出口时,不再含有消费税,因此无须再办理退回消费税。此项政策规定与前述生产性公司直营出口或授权委托出口自产货物退(免)增值税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政策差别的原因是:消费税仅在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征缴,生产环节免税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就不含有消费税了;而增值税却在货物销售的各个阶段征缴,生产企业出口货品时,己纳的增值税就需退回。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应用领域:除生产企业、外贸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种公司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二、用于生产氯乙烯、芳蟹类化工产晶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免)税
1. 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以生产乙烯、芳炬类化工产品的,按具体耗用数量暂免税消费税。
2.对应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怪类的公司购入并用以生产乙烯、芳短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具体耗用数量暂退回含有消费税。退回石脑油、燃料油含有消费税
计算方法为:
应退回消费税税款=石脑油、燃料油具体耗用数量×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企业税款
注意:对乙烯、芳:怪生产企业在20 11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期内购人国内石脑油、燃料油不可申请退税。
3. 应用企业生产乙烯、芳怪类化工产品情况下所生产的消费税应税商品,照章交纳消费税。
4.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娃类化工产品的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50%)的公司,可享有要求的退(免)消费税政策。享有该政策的公司,务必到主管税务机关报请退(免)税资格认定。
5.依据《财政部中央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税总局有关健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怪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却13〕2号),消费税退税政策调整如下:
(1)我国境内应用石脑油、燃料油(以下简称油品)生产乙烯、芳短类化工产品(以下简称化工产品)的公司,仅以直营或委托方法进口油品生产化工产品,向进口消费税缴税地海关申请退回已缴纳的消费税(以下简称退税)。
办理退税时,海关依据应用企业生产化工产品具体耗用的油品数量核准应退税额度,开具收益退回书,应用“进口成品油消费税退税”学科(101020221 )退税。
(2)应用公司仅以国内油品生产化工产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办理退税时,税务机关依据应用企业生产化工产品具体耗用的油品数量核准应退税额度,出具收入退回书,应用“成品油消费税退税”学科(101020121 )退税。
(3)应用公司既购入国内油品又购入进口油品生产化工产品的,应各自核算国内与进口油品的购入量以及用以生产化工产品的具体耗用量,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税务机关承担对公司退税材料进行审批。对进口油品退税,税务机关出示初审意见,连着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专用缴款书和自动进口许可证等材料,送交海关复核。应用公司未各自核算国内与进口油品的购入量和具体耗用量的,不予办理退税。
(4)税务机关和海关需向有关财政单位提供收益退回书,后附退税审核表、退税申请书等相关资料;财政单位经审核无误后,从相应预算科目中退付税金给申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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