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根据在网上或到证券公司营业场所当场明确提出开启创业板股票市场交易的申请办理。
2.投资者在明确提出开启申请办理后, 需向证券公司给予自己真实身份,资产与收益情况, 股票投资风险等基本资料。证券公司将根据对投资者的风险承担工作能力开展评测,并把测评结果告之投资者,做为投资者分辨本身是不是合适参加创业板交易的参照。
3.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工作人员的印证下,需按照要求到证券公司的业务部当场签署风险揭示书(未具有2年买卖经历的投资者还应抄写“尤其申明”)。 证券公司进行有关核查程序流程后,在要求时间内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4.创业板开通应具备2年之上(含2年)股票买卖交易工作经验的普通合伙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实际申请办理方式为:投资者向隶属证券公司业务部明确提出开启申请办理后,认真阅读并当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上文档签署2个买卖日后,经证券公司进行有关核查程序流程,就可以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在此期间还可以撤销开启申请办理。
对未具有2年买卖经历的投资者,正常情况下不激励参于创业板股票市场交易。投资者能通过选购创业板投资股票基金、投资理财产品等方法间接性参加。假如投资者谨慎评定了本身风险承担工作能力坚持不懈要申请办理,则需要在证券营业部当场按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行担负经营风险抄写“尤其申明”。在以上文档签署五个买卖日后,经证券公司进行有关核查程序流程并通过业务部责任人签名审批后,投资者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在此期间还可以撤销开启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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