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类100%控投另一家公司的构造根本无法彻底防范风险,由于被控股公司的公司(通称C公司)归属于独资,独资投资人(这一家10万的合伙制企业,通称B公司)对C公司的公司债务付负无限连带责任。应该用B公司和另一个自己可控性的普通合伙人或公司按99%:1%股权,去控投被注资的C公司,那样C公司就归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承担注册资本的债务(要是没有实缴注册资本,债务人能够追朔公司股东CB公司补交)。
2、B公司中,管理员做为GP(普通合伙)承担该有限合伙的无限责任,投资人做为LP(有限合伙人)享有年底分红,对注资之外的债务不承担义务。
3、B公司的GP,应当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通称A公司)出任,例如注册资本1万。
4、假申请注册C公司资产1000万,认缴出资额但并没有实缴。C公司经营不佳欠帐2000万,债务人提起诉讼,B公司需承担补充99%股权相匹配的990万注册资本的债务。再上溯到B公司,B公司的LP除开10万余元注资浪费,别的不承担义务,GP(即A公司)承担这990万的义务。再上溯到A公司,注册资本仅有1万,A公司倒闭,A公司的控股股东只需承担1万的注册资本实缴花费,避开没了990万的债务。
商业服务就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福报,名与利,销售市场。作为一个生意人,务必实干,不但要有担当,也有解决现实问题,或许某一天,自身认为坚信不疑得人或事,误以为黑的东西不一定黑,认为白的东西不一定白,也许有一天你无法接受,但是承担,也有可能这种东西会将自身置之死地。因此,作为一个生意人,平常心对待周围的人和事,静静地创造财富获得钱就行,不必顾得过多,终究这世界便是不完美的,只需进行自身认为的极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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