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 曾仰琳编写 |
一起少见的金融机构公司股东“以股抵债”实例造成市場关心。12月30日,云南省银保监局官方网站公示表明,审批允许云南省瑞丽南屏农商行股东变更,五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信达”)根据司法部门判决以股抵债的形式获得云南省长基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拥有的这家银行6500亿港元股权,占股为13%。审批信息内容强调,瑞丽南屏农商行根据云南省昆明市初级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书申请办理变动股份。根据有关要求,经审查并征询银监会非银部建议,作出这一审批。中国信达云南子公司已向云南省银保监局申报股份撤出方案,瑞丽南屏农村商业银行要与中国信达商议贯彻落实股份撤出方案,适时进行处理撤出。云南省银保监局规定,瑞丽南屏农商行应加强股份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公司股权结构,严控公司股东关联交易,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内控管理。此外,云南省银保监局还准许,瑞丽南屏农商行以云南适用民营银行发展趋势专项债券募资的资产填补资产,注册资金由5亿人民币变动为7亿人民币。公布数据表明,瑞丽南屏农商行是云南第一家农商银行,于2015年5月宣布挂牌上市运营。近些年,银行业公司股东“以股抵债”实例比较少见。仅银保监会官网能查的实例,上一次获审批是在2013年12月,原大连市银保监会允许,中国牧工商(集团公司)公司总部根据以股抵债方法拥有原新疆省双鱼微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大连银行法定代表人股份700亿港元,抵账出让价钱折算每一股4.21元。出让后,中国牧工商(集团公司)公司总部持仓700亿港元,占股为0.17%,新疆省双鱼微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持仓300亿港元,占股为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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