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流程经营许可证,既ICP经营许可证。是指通过数据采集、对外开放、处理和服务平台的建立,利用公共通信网络或移动互联网向 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业务。ICP许可证书授予目标主要是指通过网络(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数据服务。
二、申请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提交材料
1、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合理影印件)或企业预备案名字证实;
3、企业概况(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业电信增值业务的人员、场所和设施等)
4、企业最近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核准的财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
5、企业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业务发展计划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7、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含网站安全性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客户信息安全管理方案;
8、涉及到从业新闻报道、出版、文化教育、保健医疗、药品和医疗机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提交有关主管机构审核的批准文件; 涉及到电子公告服务的,务必重点申请办理;并没有涉及到新闻报道、出版、文化教育、保健医疗、药品和医疗机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的,递交《保证书》(免费下载);
9、《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单》;
10、公司法人签署的《信息安全保证书》;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证明送至注册公司所在省通管局信息安全处,经核查无误后,首次接纳申请办理,并将在60日内给与或不给予批准的回应。
三、申请办理标准
申请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生产经营者为依规设立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高于或等于100万内资公司;
2、有与开发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性服务的信誉度或是水平;
4、有业务发展计划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含网站安全性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客户信息安全管理方案;
6、牵涉到ICP管理条例中规定需要后置审批的数据服务内容的,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允许的文件;
7、国家规定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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