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1、名字理应合乎国家有关要求:分公司名字务必冠于公司名字全名;
2、业务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分公司业务范围不可超过企业的业务范围;
3、有固定生产制造经营地和必须的生产运营标准:分公司不可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地运营。
成立分公司的及步骤:
(1)办理分公司公司名称核准。给予公司总部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报告,到分公司登记注册所在区域的工商管理局申请办理办理。
(2)办理后置审批新项目。分公司业务范围中有特殊产品和服务的,需办理领域审核许可证书。
(3)递交分公司登记注册申报材料,办理工商执照。应向工商局官网给予总公司的申请报告、股东会议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材料等。
(4)刻公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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