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信息,据工信部官网公示公告,原信息产业部2004年11月5日发布的《我国互联网技术络域名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废除。《互联网技术域名管理办法》今天开始实施。
《互联网技术域名管理办法》修改具体内容主要包含:确立部和省级通讯管理局的职责权限;健全网站域名服务批准规章制度;标准域名注册服务主题活动;健全域名注册信息登记和本人信息维护规章制度;提升事中事后监管。
《互联网技术域名管理办法》要求,域名注册服务组织理应规定域名注册申请人给予域名持有者真正、精确、完备的真实身份信息等域名注册信息,对其域名注册信息信息真实性、完好性开展核实。
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在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与此同时,办法坚持不懈域名注册信息登记和维护并举,规定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服务组织依规储存、维护客户本人信息,尚未客户允许不得将客户本人信息发放给别人。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通过电信网管理机构许可的域名注册服务组织进行域名注册服务;域名注册服务组织理应按照电信网管理机构许可的域名注册服务新项目给予服务,不得为没经电信网管理机构许可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给予域名注册服务。
《互联网技术域名管理办法》确立,从业网站域名服务的中介机构理应接纳、相互配合电信网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按时申报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营等情况信息;电信网管理机构理应并对执行法律法规和电信网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情况进行查验;从业网站域名服务的中介机构违背本办法并遭受行政处罚的个人行为要被计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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