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可以从业代理记账吗?
《代理记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除会计事务所之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流程,理应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机关(下称审批机关)准许,获得由国家财政部统一要求款式的代理记账经营许可证。实际审批机关由市、自治州、市辖区、省级城市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明确。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资质的中介机构理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一、为依规设立公司;二、职业从业者不得少于3名;三、负责人代理记账业务流程负责人具备会计之上专业技术职称资质或是会计相关工作不得少于三年,并且是职业从业者;四、有完善的代理记账业务流程内部结构标准。代理记账组织从业者应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技能,能够独立解决基本上会计业务,然后由代理记账组织独立点评评定。
2、财会人员申请办理工作交接,必须做好什么工作?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财务人员申请办理移交手续前,务必立即搞好下列工作中:(一)早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并未填写会计记账凭证的,理应填写结束。(二)并未注册的账务,理应备案结束,并且在最后一笔账户余额后盖上经办人图章。(三)梳理应当转交的各种材料,对难平事项写下书面报告。(四)编写移交清册,注明理应转交的会计记账凭证、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表、图章、现钱、商业票据、支票簿、税票、文档、别的会计账簿和物件等相关信息;推行会计信息化的部门,从业此项的工作转交工作人员还应该在移交清册中列明财务软件及登陆密码等。
3、税务文书电子送达代表什么意思?
电子送达就是指税务行政机关根据电子器件税务局等特殊系统软件向经营者、义务人送到电子档式税务文书。电子送达与其它送达方式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受送达人能够由此申请办理税收事项,行使权力、行使权力。受送达人必须纸版税务文书的,能通过特殊系统软件自行打印,还可以到税务行政机关办税大厅打印出。受送达人允许选用电子送达的,签署《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单》。《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单》包含电子送达的文书范畴、法律效力、渠道和别的必须很明确的事项。受送达人能够登陆特殊系统软件立即签署电子档《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单》,还可以到税务行政机关办税大厅签署纸质版《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单》,由税务行政机关立即入录有关系统软件。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4、税务检举事项受理后,如何处理?
跟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检举事项受理后,理应规范化管理,根据下列方法解决:(一)检举具体内容详尽、税收违法行为案件线索清晰、证明资料足够的,由税务稽查局立案侦查查验。(二)检举内容和案件线索较确立但缺乏必需证明资料,有确实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税务稽查局核查。发觉存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侦查查验;未发现的,作查结解决。(三)检举目标确立,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全或是具体内容不清楚、案件线索不明的,能够储存待诊,待检举人将状况补充完整之后,再进行修复。(四)早已审理并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度检举的,能够合拼解决。(五)本办法第三条要求之外的检举事项,转送有处理权的部门或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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