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家庭暴力是家庭十分关注的问题,为了保证女性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现行政策。据最新报道称,录音短消息检讨书等可以作为家暴证据,最新政策将在8月1日起宣布施行。
7月15日,人民法院公布生命安全保护令法律条文,例举家暴证据方式:家庭暴力受害者在遭到家庭暴力或是遭遇家庭暴力实际可怕的情况下,能够有意识的存留、搜集以下证据,申请办理生命安全保护令时往法院递交。
主要清单如下所示:一、当事人阐述;二、公安部门开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讯问笔录、出警纪录、报警回执等;四、被申请人曾开具的检讨书或是承诺书等;五、纪录家庭暴力产生或是处理全过程等电子证据;六、被申请人与申请者或其直系亲属中间电话录音、短消息、即时通信信息内容、电子邮箱等;七、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记录;八、申请者或是被申请人所属单位、民政、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依规设立老人机构、救助管理组织、反家暴社会发展公益机构等有关单位接到举报、反应或是寻求帮助记录;九、未成年子女所提供的与其说年纪、智商相匹配的证词或是亲朋好友、隔壁邻居等其它证据;十、伤情鉴定建议;十一、别的能证明申请者遭到家庭暴力或是遭遇家庭暴力实际可怕的证据。人民法院确立,法律条文将在8月1日起宣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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