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关年终奖和年底双薪,二者有什么不同?HR到底应该怎么给员工发?
答:最先,二种的特性及形成原因不一样,必须有所差异。
年终奖,说白了是年终奖励。每年末,有可能是自然年,或是相匹配企业财政年度,企业给予员工根据业绩的奖赏,应该是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的认可,其实质上是奖励金。在操作过程中,年终奖与企业经营情况及其员工的绩效评定相关,应该根据全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的全年度绩效考核来鉴定。因而,绩效考核鉴定不一样,奖励金金额也不尽相同,每个企业一般都会有一套具备企业地方特色的奖励标准。发放时长一般在元旦或新春佳节早期,实际应该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来要求。
年底双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第13个月薪水”,在我国的法律中,尽管并没具体规定,规定企业务必付款员工第13个月薪水。但很多企业都要在招人的情况下宣传策划有年底双薪,例如许多企业在《员工指南》中要求:只需要在公司上班满12个月,那样年末的时候就可以享有第13个月薪水。对于发放金额是依据全额工资或是标准工资,应该根据企业的具体薪资福利政策。发放时长一般是划入年末第12个月薪水一起发放。可以看作按月发放薪资的一部分。
次之,在缴税处理上,年终奖有独立的计税方式,而年底双薪一般在发放月份同当月薪水合并计税。自然,由于没有明确规定,许多企业为了能最大限度的为员工避税,也会把年底双薪,跟年终奖金一起合拼,选用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的形式记税,发放给员工。
2019年个税调整后,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2022年逐渐,全年度一次性奖金记税这种方法,将与世长辞,所有划入综合所得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