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对于其他同案被告人各自被判十年以上刑期或无期。经审理查清: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建平利用出任内蒙古自治呼和浩特经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强占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文章正文引言:并对
引言:
对于其他同案被告人各自被判十年以上刑期或无期。经审理查清: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建平利用出任内蒙古自治呼和浩特经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强占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
文章正文引言:
对于其他同案被告人各自被判十年以上刑期或无期。经审理查清: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建平利用出任内蒙古自治呼和浩特经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强占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在其中2.89亿余元并未具体获得。2006年至2016年,李建平本人及伙同他人侵吞国有公司公款私存总共10.55亿余元,在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后并未偿还。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觉得,被告人李建平的举动组成贪污罪、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李建平一犯人数罪,主观恶性颇深,社会效应极其恶劣,罪刑极为比较严重,依规应予以惩处。法院遂做出以上裁定。
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李建平被执行死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由来:老百姓日报手机客户端
202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呼和浩特经济经开区社区党委原书记李建平受贿、贪污受贿、挪用资金、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对被告人李建平以贪污罪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以收走本人所有的财产,以贪污罪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以收走本人所有的财产,则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到期依规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保释,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确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以收走本人所有的财产;对李建平受贿所得的及孳息、挪用资金给予追讨,归还遇害企业,并对贪污受贿所得的及孳息给予追讨,上缴国库,不够一部分再次追讨。对于其他同案被告人各自被判十年以上刑期或无期。
经审理查清: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建平利用出任内蒙古自治呼和浩特经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强占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在其中2.89亿余元并未具体获得。2009年至2014年,李建平利用出任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开发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总及呼和浩特经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给他人在项目承包层面给予帮助,私收财产总共5.77亿余元。2006年至2016年,李建平本人及伙同他人侵吞国有公司公款私存总共10.55亿余元,在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后并未偿还。除此之外,李建平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策划者、管理者赵文远(已判处)长期性相处、密切相关、串通一气;李建平不依规做好本职工作,在拆迁工程、回收土地资源、分配工作等多个方面纵容以赵文远为代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展违法犯罪行为。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觉得,被告人李建平的举动组成贪污罪、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受贿、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所得的中一部分用以赌钱或迁移海外,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社会效应尤其极端、给国家与人民权益导致尤其巨大损失;其挪用公款数额极大不退回,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展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李建平一犯人数罪,主观恶性颇深,社会效应极其恶劣,罪刑极为比较严重,依规应予以惩处。法院遂做出以上裁定。(老百姓日报顾客眉目弋)
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李建平被执行死刑延伸阅读:
呼和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社区党委原书记李建平一审被执行死刑
中国新闻网锡林郭勒盟9月27日电 (新闻记者 张林虎)27日,内蒙古自治呼和浩特经济经开区社区党委原书记李建平受贿、贪污受贿、挪用资金、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建平被执行死刑。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清: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建平利用出任呼和浩特经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强占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在其中2.89亿余元并未具体获得。
2009年至2014年,李建平利用出任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开发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总及呼和浩特经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给他人在项目承包层面给予帮助,私收财产总共5.77亿余元。
2006年至2016年,李建平本人及伙同他人侵吞国有公司公款私存总共10.55亿余元,在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后并未偿还。
除此之外,李建平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策划者、管理者赵文远(已判处)长期性相处、密切相关、串通一气;李建平不依规做好本职工作,在拆迁工程、回收土地资源、分配工作等多个方面纵容以赵文远为代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展违法犯罪行为。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觉得,被告人李建平的举动组成贪污罪、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受贿、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所得的中一部分用以赌钱或迁移海外,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社会效应尤其极端、给国家与人民权益导致尤其巨大损失;其挪用公款数额极大不退回,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展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李建平一犯人数罪,主观恶性颇深,社会效应极其恶劣,罪刑极为比较严重,依规应予以惩处。
最后,法院对被告人李建平以贪污罪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以收走本人所有的财产,以贪污罪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以收走本人所有的财产,则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到期依规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保释;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确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以收走本人所有的财产;对李建平受贿所得的及孳息、挪用资金给予追讨,归还遇害企业,并对贪污受贿所得的及孳息给予追讨,上缴国库,不够一部分再次追讨。
对于其他同案被告人各自被判十年以上刑期或无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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