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称呼,可以说是歧视吗?
开宗明义,避免浪费小伙伴们的宝贵时间,文中创作者亮出自己的想法,农民工称呼,根本就不是歧视,仅有歧视农民和工人得人,才能称之为农民工称呼歧视。
要消除觉得农民工称呼是歧视的魔障,首先要摆正对农民和工人的认知,摆正对农民阶层和工人阶级的心态。
什么叫农民?什么是工人?什么叫农民工?
首先我们来回答之上三个问题。
农民是长阶段从业农业得人。
工人是不占有生产要素,借助薪水为生工业生产工作或手工制作员工。
农民工是入城务工人员,就是指县内(市)地区,户籍所在地在乡村,进到市区从业二三产业工作6个月或以上,常驻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户口收益为基本收入员工;或外县(市)进到县内(市)市区从业二三产业工作6个月或以上,常驻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户口收益为基本收入员工。
从上述农民、工人和农民工的概念看来,是中性名词,根本就没有贬义词,根本就没有抵毁农民、工人和农民工的意味。
社会主义改革的最基本阶层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
我们国家的《宪法》明文规定:“中华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核心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产主义国家。 ”
农民工,做为工人和农民的集合体,是很光荣的。中华共和国本来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核心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产主义国家。农民工这个称号,根本就不是歧视,反而是荣耀称呼!
农民工,做为工人和农民的集合体,即是工人,也是农民,将工人和农民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是新时代的新状况,是新时期特点。
因而,做为农民工,是极其光荣的!农民工的光荣,并不是这些歧视农民工,歧视农民阶层,歧视工人阶级的人所能变化的!
觉得农民工称呼是歧视得人,我建议你努力学习中国宪法,努力学习中华共和国的基本制度,用心地向工人阶级和农民阶层学习培训,消除大家对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歧视,消除大家对工人和农民的歧视,消除大家对农民工的歧视!
标本兼治!
社会主义改革的最基本阶层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中华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核心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产主义国家。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令第73次常务会申请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立采取了“农民工”描述。
农民工人群为都市化基本建设、工业生产作出了极大贡献,是不可或缺也是很重要的一股力量,长期性为城市现代化给予人力资本,功不可没,有目共睹。我们要奖赏农民工所作出的卓越贡献,应当积极宣传农民工所作出的卓越贡献。
社会主义改革的最基本阶层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不论是农民,或是工人,或者农民和工人的集合体农民工,全是社会主义改革的最基本阶层。
农民工称呼,根本就不是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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