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监〔2016〕1号
财政部驻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省级城市财政局监督专员办事处:
遵循国务院办公厅领导批示精神实质,为标准财政局资金管理方法应用和严肃认真组织纪律,果断打压各种骗补和寻租行为,推动新能源技术汽车工业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财政部决策机构全国各地专员办对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方法应用状况实现重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所示:
一、检查目标、方法和时长
(一)检查目标。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深圳、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四川、重庆市、贵州省、陕西省等25个省(市辖区、省级城市)2013年度和2014年度得到财政资金补贴资金的及其已预拨2015年度财政资金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企业进行关键检查(名册及每日任务职责分工见配件),拓宽检查新能源汽车经营公司(含公交车、货物运输、专用汽车等)、租用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客户,并检查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二)检查方法。本次检查采用就地检查与外地检查紧密结合的方法,对2013—2015年总计拨款财政资金补贴资金超出10亿且得到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企业总数在2家以上(含2家)的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深圳市等8个重点地区,在分配驻本地专员办就地检查的与此同时,再分配并没有就地检查每日任务的10个专员办进行外地检查;别的17个地域分配驻本地专员办就地检查。检查期内,如需跨地区拓宽检查新能源汽车客户企业的,应提早向财政部(监管检查局)汇报、报备。
(三)检查时长。2015年2月1日至3月24日。2月1日早上举办检查布局视频会。3月29日前汇报检查原材料。
二、检查具体内容
(一)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企业生产销售状况。关键检查财政资金资金适用的新能源汽车重要指标值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是不是一致;公司生产制造及市场销售总量是不是真正,自做或购入的充电电池、电机等主要零部件总数与申请的市场销售总量是不是配对,是不是存有售后回购、淘宝虚假交易及其市场价虚高状况;补助额度是不是高过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成本;是否存有财务核算不实、偷税漏税收等状况。与此同时还应关心公司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状况、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占本公司总体毛利率的比例、政府补贴对公司利润水准的危害、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提高变化状况等。
(二)新能源汽车客户营销推广经营状况。关键检查新能源汽车应用企业登记注册车子与制造业企业市场销售车辆类型、总数是不是一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是不是资金投入具体经营,是不是存有闲置不用或提早损毁等状况;客户企业与制造业企业中间能否存有关联性,营销推广经营的运营模式是不是可持续性;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是不是享有税收优惠等。
(三)地方财政及有关主管机构资金管理方法状况。关键检查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对公司汇报材料审批和资金管控是不是及时;财政资金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资金拨款和结算是不是立即,是不是存有停留、侵吞财政局补贴资金的问题;是不是违反规定向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企业扣除或摊派花费等。与此同时还应关心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给予补贴资金的相关状况,包含资金由来、资金投入经营规模、补助标准等。
(四)别的状况。关键检查当地政府是不是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相关税收优惠;是不是对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颁布清晰的各项政策;是不是设定或变向设路障限定购置异地知名品牌新能源汽车;政府部门、公共机构车子购置是不是向新能源汽车歪斜,是不是执行了公开招标程序流程;示范性大城市2014年、2015年新增加或升级的公交车、国家公务、货运物流、环境卫生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是不是做到30%。
三、检查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27号);
(三)《国务院有关加速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意见和建议》(国办发〔2014〕35号);
(四)《财政局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五)《财政部门监管方法》(财政部令第69号);
(六)《财政部 国家科技部 工业生产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有关再次进行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工作方案》(财建〔2013〕551号);
(七)国家相关税务、财务会计等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
(八)别的有关文档。
四、检查解决标准
对检查出的违反规定违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管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违反规定资金依照资金拔付方式给予取回。与此同时遵循李总理等国务院领导的批复精神实质,运行违背组织纪律问责机制。涉刑的,将案件线索转交给相关部门。
五、检查规定
(一)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国务院领导和部党组十分重视本次检查,为确保检查成果,各专员办应在全办范畴内借调业务流程技术骨干构成检查组,由办领导干部出任检查组长。在8个重点地区进行检查的专员办要各自创立协同检查组,由本地专员办的办领导干部出任小组长,外地检查的专员办的办领导干部出任副组长。各专员办要马上下手运行检查计划方案制订、培训工作等查前准备工作,并于2月1日前将检查计划方案、检查组成员名单、检查小组长、副组长及联络人等信息汇报财政部(监管检查局)审批报备。依据必须,各专员办可以适度聘用注册会计等专业人员参加检查。
(二)打好基础,保证质量。各检查主要严苛对比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管方法》、《财政局检查工作办法》及相关工作中流程和规定开展工作,标准检查程序流程,保证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判定精确,保证质量进行检查每日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秉持“有什么问题没发觉是渎职,发现问题不汇报是失职”的严肃认真承担心态,重大问题力求查深查透,对骗领、截流、侵吞财政局资金的应严肃查处,检查中发觉的重要违反规定问题和特别事宜,应该马上汇报财政部(监管检查局)。坚持不懈查调并重,充分体现现行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明确提出健全资金管理方法、提高资金应用业绩考核的策略提议,编写优质的调查报告。
(三)遵规守纪,依法办事。整体参检工作人员要依照“三严三实”的规定,坚持不懈依规检查,加强内控制度,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要求,主动维护保养财政监督团队整体形象。与此同时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方法。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内部控制安全操作规程,不可泄漏检查比较敏感信息,检查对外开放新闻宣传由财政部统一承担,没经财政部准许,全部专员办和参检工作人员不能在网址、手机微信及其工作汇报上公布相关检查的信息,更不可私自接纳新闻媒体工作人员访谈。要进一步加强与本地财政部门和领域主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中井然有序进行。
(四)加强督查,全方位考评。财政部(监管检查局)将安排对检查工作中开展现场督查,立即汇总营销推广经验做法。检查完毕后,财政部(监管检查局)将机构集中化案件审理并对各专员办的工作质量开展评定。考评关键包含各企业检查工作成果、汇报资料的及时和品质、检查程序流程和公文标准水平、依法查处的经典案例、调查报告的品质等层面。
财 政 部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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